任何受納稅人資助的機構和個人,在道義和良心上,都得回答類似的問題。比如說大學拿國家的資源,到底對於社會有什麼貢獻?研究團隊拿國家的資源做研究,是為了提昇個人名位權力財富,還是為社會做些事情?
很弔詭地,我們在許多制度的設計上,往往鼓勵大家先鞏固和提昇個人的地位,其次再去想為社會做事,也就是先自私,再奉獻。這聽起來無可厚非,但問題是當一個人有了地位之後,往往也有了立場和執著,這時候所見所聞、所關心和奉獻的對象大都來自特定的族群,見解不易超然,我想這尤其是學術中人該慎思明辨之事。慎思明辨,最終是對自己負責,可不是自欺欺人的花言巧語就行的。
參考:
有這麼多人吃不上飯 為什麼還要探索宇宙?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1107/11053815.html
多數人都是自私的貪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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