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申請兩件一般性國科會研究計畫,得到有趣的結果:
- 原來國科會有一個同時補助2件計畫的門檻,那就是2件計畫評比需都在前15%以內,如果未達門檻,最多補助一件。
- 原來計畫申請書上寫的優先順序只是參考,獲得補助的計畫,未必是申請人列為優先的計畫。
- 原來還是有三分之一的審查委員是根本不仔細看計畫書(或是看不懂)而只會算期刊論文數量的。在看過兩位肯定計畫的評審的意見之後看到第三位評審的這段評語,我笑了:
1. 主持人近幾年之學術表現,若以台大電資領域的老師平均表現為基礎來看,似乎還有進步與努力的空間。
2. 在期刊論文的績效上,數量稍嫌不足,期刊品質也有改進的空間。
3. 計劃書當中看不到技術面的深入探討。
4. 預期成果不明。
5. 看不到具體的專利佈局。
註:
評審一的意見摘要: 計畫書撰寫具體詳盡,研究方法及步驟可行,對於行動雲端運算,雲端節能技術等文獻收集很完備,人力、任務編組及工作項目分配合理。相信可以達到預期目標及產生預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學術或技術上之創新性也具有實務或應用價值。本計畫對國內科技或產業發展會有貢獻。
評審二的意見摘要: 近五年最具代表性學理創新/期刊論文、書籍發表及被引用或技術突破之表現佳。計畫預期成果明確,且計畫書撰寫內容非常具體。此計畫預期研究成果應可以順利完成。本計畫具有實務與應用性,對前瞻性科技人才或技術研發人才培育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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