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社會上最傲慢和最可憎的是那種不問是非善惡,自己無所建樹,只知道趨炎附勢,當人走狗,作為抓人家小辮子無限上綱打擊敵人的爪牙。
我不怕正直善良的人做我的長官和政府首長,我可以容忍口誤和技術性錯誤,因為大多數人都有缺陷,而且我相信這樣的人不會縱容他的爪牙來抓我的小辮子欺壓於我。
品格的高低,是我批判學術和政治人物最根本、也是最終極的標準。
有些人做了點事,講話帶著傲氣,因為那是「恃才傲物」的習氣,我們在學術界看很多了,要說這種人真的看不起人嗎?卻也不是,他們多半只是在論辯中如此直來直往,但其中有些人的為人卻是菩薩心腸。
真正傲慢的,是那些仗勢欺人者,以及狗仗人勢的傢伙。為了自己的好處,說話不顧廉恥,欺負到別人的親友家人頭上。
台灣有太多從小耳濡目染,成為仗勢欺人者或其幫凶而不自知的人:執政者以權壓人,有錢人炫富欺人,專業欺負弱者,甚至民間的「奧客」囂張、網路上的「酸民」恣意損人,現象多不勝數。
這些人,很多時候所顯露的是沒有內涵卻只顧著自身的利益和爽度的自欺欺人,或是被人欺了之後去欺負別人作為發洩。而我必須很沈痛地指出,普遍性的傲慢與無知,是台灣淪落到法匠治國、欲振乏力的窘境的根源。
如果至今的教訓還不足以讓多數活在雲端和天龍國裡的那些傲慢與無知者覺醒,始終愛聽信饞言、無法尊重人、抱著看好戲的心情看待公共事務,讓小人得志的話,那也只能說是命該如此。歷史上多的是這樣的亂世和烏合之眾,否則孔子也不會著春秋,佛陀也不需說法,耶穌更不會被釘在十字架上。
我個人一貫的原則是,對事不對人。對事情可以有不同的意見,如果有人提出無腦見解,我們可以說他是「笨蛋」,但是比之於我文中所描述的刻意打壓人的言行的傲慢無恥者,在人格上好多了。這社會中,搞不清楚什麼是「對人」和「對事」,或是事情都分不清楚就開始批評人的人,好像還不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