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勾起我的一些回憶,趁我還記得的時候,簡略在此補充一下我個人的故事:
(1) 我2000年在美國應徵過兩家公司(SUN, HP),都是付給我面試全額的餐旅費還有找。
(2) 初任職SUN時,公司付全額搬家費、家庭的旅費、前兩個月的房租費,以及上述費用所衍生的稅金,外加額外簽約金一個月的薪水 (US$12.5K, NT$370K)。
(3) 我2004年特地從美國飛回台灣應徵台大和台科大的教職,雖然沒有辦法支付旅費,接待的老師們都很客氣,沒有發生過這篇文章所敘述的鳥事。
(4) 遇到的鳥事是教育部搞飛機,遲遲不發證書,把我原本應該是8月起聘的人事,拖延到變成了次年2月起聘。
(5) 可是我在五月收到學校的錄取通知時,已經跟公司報告我要離職的事,6月才得知可能無法在8月起聘! 幸好上司很樂意我繼續做到次年2月再離職。其間公司有裁員,我自願被裁,但上司堅持不允。
(6) 我該年底回台灣,遠端繼續幫公司工作一個月,遠端辦理離職手續, 一切順利。公司還把累積假期換算成工資給我,長官、同事和我之間,可算是有情有義。2010年重回公司(已經變成了Oracle)拜訪,與老同事相見歡,老長官甚至開玩笑說希望有機會雇我。
(7) 回台初任職時,台大沒有任何旅費搬家補助,只有破舊15坪的臨時宿舍的供租用一年。之後就得搬走,迄今已過8年,距離能夠租到正式宿舍所需的點數還很遠。
(8) 加上學校承認我的工作年資之後,我的月薪大約是7萬多元,約合US$2.5K。是我五年前美國工作起薪的五分之一。
(9) 回國後過幾年,某間大型的外商公司想找我去工作,請我去面談。我想說親身見識一下台灣的業界工作環境也好,就去談一談。後來,我覺得該公司工作雖然穩定,待遇又好 (月薪應有NT$400K左右),工作地點在台北,工作時間正常,但是在台灣的格局不夠大,處處受限於國外主管,而且國外主管的氣度也不夠大,我就沒繼續深談了。當然,他們也不見得會錄用我。
不少人問過我,你為什麼要回來? 又為什麼要待著? 待著學校又為什麼不跟大家一樣乖一點? 現在又看到些甚麼? 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嗎?
我只能笑笑的說: 一言難盡,人各有志。很多東西,講出來好像是在故作清高、沽名釣譽,不提也罷。我想,懂我的人就懂我,不懂的話也不用多說了。所謂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 -- 想做的事,在取捨之間,自己考慮清楚就做了;看不慣的事情,就事論事,該說的就說了。至於一些小事和身外之物,有時也懶得去顧慮和計較那麼多,這也算是一種任性吧?
台灣哪有什麼格局
回覆刪除機緣之下看到您的文章
回覆刪除謝謝您的分享
請問 應徵台灣教職的研究和教學計畫書要寫中文還是英文?
回覆刪除願意回國貢獻所長, 的確令人敬佩.
回覆刪除錢不在乎多寡, 夠用就好.
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才是真幸福.